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海鸥广场LED大屏采购项目比选询价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海鸥广场大屏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比选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询价。

1.项目概况

1.1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海鸥广场大屏已超过使用年限,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维修后的屏幕模块亮度与原有模块色差明显,严重影响广告播放效果。而且目前市场已不再生产同型号LED屏的配件,维修成本逐年提高。拟采购LED屏幕规格型号P8,长10880mm,高11200mm,像素要求1360*1440。

1.2 本项目LED全彩屏显示系统的深化设计,并负责提供全部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等相关资料。

1.3 本项目LED全彩屏及配套设备和材料、控制软件系统采购及安装。

1.4 本项目LED全彩屏显示系统的调试、开通、验收和维保。

1.5最高投标限价:比选询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9万元人民币,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6招标内容: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海鸥广场LED大屏采购,以及安装加固,改造提升、原大屏的拆除等工作。

1.7计划工期:2个月,质保期3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类似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

2.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2.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比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本项目无纸质文件。

4. 比选询价文件的递交

关于本项目比选询价文件的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4.1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将采用邮寄递交的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邮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2212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日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邮寄至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联系人:工,穆工,电话:0518-85817639,13505138745。招标人定于2022年7221500分组织开标,开标地点为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二号会议室。

4.2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以邮件等书面形式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交通传媒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编:222200            

  人:                

    话:0518-858176391350513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