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育苗基地及执法基地设计项目比选询价公告

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近期开展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育苗基地及执法基地设计项目,现采用比选询价的方式确定本项目设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1.工程概况

1.1、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约2平方公里;修复滨岸,打造生态景观节点;对安农河河道及磨山引河进行生态治理。提升改造欢太线,全长约3公里。增设生态停车场、驿站、生态移动厕所,沿库区设置封闭式护栏网;打造龙舟训练基地、渔业基地、垂钓中心、渔业育苗场以及增殖放流基地;搭建库区可视化监管系统等。

1.2、最高投标限价:比选询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3、主要服务内容: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二期工程育苗基地及执法基地设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育苗基地项目方案设计和执法基地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支持。

1.4、计划周期:接到正式通知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

2.5、20191月1日(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水利工程设计项目

2.6、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7其他要求

2.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2.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7.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比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2日17:30至2022年2月23日18:0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本项目无纸质文件。

4. 比选询价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统一递交,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2714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

4.2、地点: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人:江苏海陵湖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编:222000            

人:                

 话:0518-858176391350513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