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构成情况说明项目

本项目招标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构成情况说明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

1.1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拟面向专业投资者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保证申报过程符合条件,需要出具资产构成情况的说明。根据计划安排,现拟启动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构成情况说明项目招标工作。

1.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前出具资产清单、审计机构声明、关于报告期内收到监管机构处罚情况的说明、其他相关审计意见回复或专项说明等;参加投资项目谈判并提供财务审计咨询。

1.3计划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持有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注:该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允许从其他单位外借。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债券发行资产构成情况说明或企业年报审计业绩(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5日8:30至2025年9月17日18:0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本项目无纸质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关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4.1发包人不统一组织进行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以邮件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1天前,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418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盐河路农发时尚街区C4号楼)。招标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投标报价。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    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盐河路农发时尚街区C4号楼 

    编:222200                

联    人:                        

    话:0518-85817639,1350513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