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检查项目比选询价公告

为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及施工安全管理,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对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安全检查项目进行比选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询价。

1.招标内容及服务周期

1.1本项目招标内容:

1.1.1在建工程项目: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马涧通道北侧边坡生态修复工程、园博园外围环境整治提升(徐新路)工程、新沭河堤顶道路提标工程等市交通集团在建项目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作业情况;

1.1.2水上作业项目:黄砂公司采砂项目及海陵湖公司渔业养殖项目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作业情况;

1.1.3生产经营场所:716园区、海鸥广场、繁荣路、综合客运枢纽、户外交通设施、市交通集团办公区域及食堂等区域燃气、消防及用电情况。

1.1.4疫情防控措施:以上区域的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2计划服务周期:1年。

检查机构在收到委托方的检查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查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方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检查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查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检查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业主方。现场检查结束后5天内,提交安全检查报告等书面材料。

1.3 最高比选限价:20万元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 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且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2.5 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类似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业绩(合同委托内容应明确包含安全检查服务工作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须盖章))

2.5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②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6其他要求

2.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2.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比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2年5月11日15:00至2022年5月13日12:0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本项目无纸质文件。

4. 比选询价文件的递交

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4.1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将采用邮寄递交的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邮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1615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日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邮寄至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联系人:工,穆工,电话:0518-85817639,13505138745。招标人定于2022年5161500分组织开标,开标地点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二号会议室。

4.2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以邮件等书面形式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

    编:222200            

     人:                

    话: 0518-8581763913505138745